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、《保定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相关规定,谷峪等4名学生休学期满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校累计时间超过八年。经学院研究决议,拟决定对4名学生做退学处理(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11日到2024年5月11日止(共30天)。如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的,可在公告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陈述;逾期未提出的,二级学院将于公示期满后,正式报送学校作退学处理。由于长期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,将以公告形式送达。
艺术学院学工副院长高春蕾联系方式:13171972565
艺术学院团总支书记武玉兆联系方式:17521665544
通讯地址:河北省保定南二环路1689号。
特此公告。
艺术学院
2024年4月11日
附件:
退学学生名单
姓名 | 性别 | 学号 | 班级 | 退学原因 |
谷峪 | 女 | 045140137 | 环境1401 | 2014年9月入学,2015年11月休学至今,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;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8年内未完成学业 |
王晨 | 男 | 045140308 | 环境1403 | 2014年9月入学,2016年11月休学至今,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;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8年内未完成学业 |
李舸 | 女 | 045150112 | 环境1501 | 2015年9月入学,2016年6月休学至今,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;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8年内未完成学业 |
郑彤 | 男 | 045150534 | 环境1505 | 2015年9月入学,2017年3月休学至今,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;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8年内未完成学业 |